湖北职业技术学院根据工作需要,拟购置网络舆情监测软件及相关服务。经学校党委宣传部前期考察,本项目需要具备网络舆情数据引导功能、流程管理以及一定的正面宣传引导服务功能(相关要求见附件),采购控制价60000元以内(报价不得高于此预算,否则不予采纳)。
学校拟组成询价小组按市场询价方式采购,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于2020年7月10日17:30前到西校区文德楼505办公室报名,参加询价小组遴选。
联系人:卢雅雪
电话:0712—2868623
特此公示。
湖北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宣传部
2020年7月6日
附件
湖北职业技术学院网络舆情监测服务项目相关要求
一、技术要求
(一)网络舆情数据引导
1.常规信息:系统通过协作式爬虫,配合大规模IP池以及访问行为模拟系统,针对境内外的主流媒体进行数据抓取新浪微博、腾讯微博、网易微博;新浪、网易、腾讯、新华、凤凰、人民等重点网站;天涯社区、百度贴吧、复兴论坛、凯迪社区、发展论坛和地方重点网站等。
2.数据解析:系统进行情感分析、地域识别、实体抽取、自动分类,并对有害信息自动预警。同时支持话题挖掘的功能,可以深度挖掘和分析指定事件或话题的数据,并进行详细的分析:影响度、传播途径、媒体分布、发展路径等。
3.送报服务:支持重要实现微信、短信等送报服务;
4.事态分析:支持突发事件、方针政策可视化分析服务,要求对互联网事态整体评估;
5.敏感信息引导服务:提供重大敏感信息提供处置方案服务并对处置方案提供资源支持。
(二)流程管理
1.对于日常的上报工作、处置工作、审批工作、任务下发、工作回执等,当检测到重大时间发生时,以信息快报的形式第一时间报送学校,根据领导的批示或指示意见,向涉事单位的负责人发出管控指令;
2.根据发展态势,组织专家开展研判,提出进一步应对处置的对策与建议;
3.主要对前期案例做汇总分享,提供借鉴作用,主要在保存已经归档的工作,从监测、研判、处置、结果评估、任务完成、总结整个过程中的记录和报告,不管处置结果如何,对未来同类型事件都有借鉴意义。
(三)正面宣传与引导
1.支持敏感信息引导工作,树立学校良好形象;
2.提供对网络谣言、诽谤、不实等信息的申诉,以及后续引导等服务,减弱消极影响;对与采购人有关的虚假或诽谤信息,成交供应商须在10日内对信息做好申诉服务,满足项目需求;
3.通过各大媒体网站对学校亮点工作提供一定正面宣传服务;
4.稿件的存活率不低于90%;
5.不少于20家媒体转发稿、转载数不低于3000次。
二、服务要求
(一)运维服务要求
1.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供的服务、人员及设备符合相关国家强制性规定;
2.供应商应有一支稳定的服务队伍,原则上服务人员不允许更换,如需更换相关人员,必须经采购人同意;
3.供应商提供1名项目经理负责本项目的管理工作,3年以上行业经验,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经理;
4.成交供应商商应提供7×24小时响应服务,系统稳定运行,数据采集、分析、流程管理等工作正常;
5.成交商提供至少1名运维工程师,负责系统数据正常采集、和推动等工作,电话保持畅通;
6.成交商提供应急预案,当维护无法通过远程完成,供应商可在12小时内本地完成运维服务;
(二)运维服务内容
成交商应确保数据引导系统、流程管理系统正常运行,加强对该系统软、硬件的日常巡检维护,监控系统运行状态,及时排除故障隐患;提供合理的系统日常巡检维护计划,包括日常巡检、故障排查、应急响应及维护修复等。服务巡检维护内容包括如下表:
客服中心 |
供应商应提供至少3人的运维客服中心,项目单位技术人员可以通过多种途径与客服中心取得联系,包括电话、短信息、微信、邮件等; |
系统版本升级安装 |
根据用户需求对操作系统版本进行定期升级。 |
数据引导系统 |
定期针对系统功能维护: 1.系统数据:保证系统数据正常采集;根据用户需求添加定向采集数据; 2.关键词调整:根据用户需求调整关键词和数据展示效果; 3.事件分析和报告功能调整:根据用户需求调整事件分析和日报功能。 |
系统告警 |
及时解决系统异常,包括无法登陆、延迟等问题。 |
流程管理系统 |
定期对系统功能维护: 根据用户需求制定工作网上流程,提高办公效率,包括: 1.上报工作、处置工作、审批工作、任务下发、工作回执; 2.案例库建设: 对前期案例做汇总分享,提供借鉴作用,主要在保存已经归档的工作,从监测、研判、处置、结果评估、任务完成、总结整个过程中的记录和报告;支持工作人员对案例库的增删改啥等操作。 |
正面宣传引导服务 |
1.有专业人员对甲方给出的宣传稿件,提出修改意见,保证稿件通过审核; 2.稿件的存活率不低于90%; 3.在不少于20家媒体发稿、转载数不低于3000次; 4.对与甲方有关的虚假或诽谤信息,乙方须在10日内对信息做好申诉服务; 5.相关人员需保证7×24小时通信畅通; |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对象为投标企业),提供网页查询记录打印材料加盖公章。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进口产品,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四、保密要求
要求签订保密协议,各有关人员对本项目内容严格保密,任何情况下不能泄露本项目信息,一经发现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