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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团体- 湖北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新闻宣传管理办法
湖北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新闻宣传管理办法

供稿:新闻团体 发布时间:2015/01/18 17:53:20 责任编辑:XCB 阅读:

为充分发挥校园新闻网在学校舆论导向、形象宣传与信息传播等方面的作用,进一步做好学校新闻宣传工作,规范校园网的运作和管理,提高新闻稿件的质量,确保网络新闻信息具有正确导向性、真实性和规范性,推进网络新闻宣传工作的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建设,更好地服务于学校建设发展大局,根据党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闻舆论工作的要求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文件精神,围绕学校内涵建设、外延拓展,建设高水平创新型全国高职名校的发展目标,服务大局,引导舆论,凝聚人心,广泛宣传报道我校建设发展和教书育人、管理育人及服务育人“三育人”工作中的动态和成绩,宣传报道学校的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

二、新闻报道原则

(一)坚持新闻报道的客观真实性原则

(二)坚持新闻报道的公正性、及时性与全面性原则

(三)构建“大宣传格局”和“谁主管、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新闻信息来源所在单位负责制”。

三、新闻主题
(一)学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上级有关部门重要工作部署、重要会议精神的新闻报道;国家、省、市领导参加我校有关会议和重要活动,视察、检查、调研我校工作,以及有关重要批示的新闻报道;校领导尤其是主要领导开展调研、指导工作或出席重要活动、会议的报道

(二)学校出台的重要政策、规章、重大措施和学校工作运行中的重要信息的对外发布;学校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及重要观点、文章的新闻报道;学校各项工作中的重要活动、取得的重要建设成就、办学成果及涌现的先进事迹和具有推广价值的典型经验的新闻报道

(三)师生集中关注的校园热点和重要的国际交流及校际交流活动

(四)学校举行的重要的学术讲座、学术论坛的新闻报道

(五)学校、各部门、各单位或师生获市级以上荣誉。

三、新闻采写

(一)采写主体

根据新闻报道原则,全校性重大活动、重要事项的对外宣传新闻稿件(包括摄影)由党委宣传部会同活动事项相关主办单位或责任部门负责采写;一般全校性活动、重要事项的新闻稿件(包括摄影)由学校领导明确的活动事项相关责任部门或主办单位负责采写上报;二级学院与职能部门相关活动的新闻稿件(包括摄影)由主办单位或相关责任部门负责采写上报。

(二)采写要求

1.新闻采写要把握真实性、典型性、及时性、导向性原则,避免把一般性、常规性工作作为新闻采写。
2.校内新闻中涉及部门、二级单位领导讲话的,不能使用“重要讲话”、“指示”等用语。
3.涉及全校性重要工作和活动的新闻,在标题中出现人物姓名一般应到校级主要领导为止,在正文中校领导和二级单位、部门负责人职务称呼及排序以有关文件或主要领导意见为准。专项工作新闻可酌情出现相关部门负责人或相关重要人物姓名。
4.新闻中涉及校外人物姓名、职务等背景资料,一般应由主办单位负责提供,并参考相关部门意见处理。
5.新闻中涉及校内两个以上部门或校内人员排序时,一般参照学校机构设置和调整的有关文件处理。
6.校内新闻编辑发布时,一般应采取“职务称谓+姓名”的方式,避免“姓名+职务称谓”和“姓+职务称谓”的方式;特定事件需涉及某人两个职务称谓时,一般使用“主职务称谓+兼职称谓+姓名”的方式;社会知名人士、文教界人士等,在文稿中出现时可适当在姓名后加“先生”、“院士”、“教授”等;军界人士姓名后可加“将军”、“少将”、“大校”等;新闻稿中一般不在姓名后加“同志”称呼。多个校领导参与的活动,可采用“校领导×××、×××等”的简略形式。为避免歧义,学校行政领导称为“校长或副校长”,二级学院行政负责人称为“院长或副院长”。

(三)采写人员

学校各单位选派沟通能力强、熟练使用电子通讯工具、有一定文字能力的人员作为本单位的通讯员或信息员。通讯员(信息员)应配合党委宣传部做好本单位新闻宣传的联络工作。各单位通讯员(信息员)应在每个工作日登录通讯员QQ群并保持在线,密切关注和本单位有关的新闻报道,如发现新闻报道有错漏,应及时按程序予以纠正。

(四)对外报道

由学校二级单位或职能部门承办的重大活动、重要会议,需要校外媒体记者采访报道的,举办单位应于举办活动或会议前两天向党委宣传部提出申请,以便及时组织报道和采集文字、音像资料;除突发事件外,临时申请采访信息的,一般不予组织安排媒体报道。

四、编辑与上传

(一)校园网宣传报道工作严格执行“新闻信息来源所在单位负责制”的规定,各单位首先要明确新闻稿件通讯员暨图文负责人,各单位的稿件经本单位的通讯员把关并经主要领导审核签字之后,由本单位的通讯员负责上传新闻稿件。上传时根据稿件内容,选择相应栏目。

(二)格式编排要求

1.新闻标题中的部门和单位名称一般使用规范简称;新闻正文中的部门和单位名称一般应在第一次出现时使用全称,再次出现时使用简称。
2.作者署名原则上不超过三人,名字间使用半角空格。

3.按照“文责自负”原则,新闻稿件后面括号内应署上写稿人、摄影人、审稿人或者编辑姓名。作者应对稿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审稿人应对稿件的整体质量负责。(宣传报道具体注意事项见附件一)

(三)全校性重大活动和重要事项的新闻稿件坚持时效性原则,一般新闻稿件须在活动结束后24小时内及时上传。各单位信息员要保护用户名和密码的安全,杜绝经审核或无关信息的上传,确保信息安全。

五、管理与审核责任

(一)各责任单位对本单位宣传报道的内容要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报道内容准确和正确导向。新闻报道如出现报道失实、导向错误等问题,应由上传该新闻信息的单位负责。

(二)各二级学院(部)、各直属单位、处室的新闻稿件由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并签字。

(三)全校性重大活动、重要事项的对内对外宣传新闻稿件(包括摄影)由党委宣传部负责审核。

(四)党委宣传部负责对所有新闻信息进行终审与发布工作,对校内网上信息进行监督和引导。

(五)网络中心负责校园网新闻发布的技术支持和保障,负责校园网的监测与防范,确保校园网的网络安全。

六、二级网站的建设与管理

二级网站的建设与管理由二级单位全面负责,各二级单位的网站内容要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上网信息必须是非涉密信息。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各单位(部门)信息上网的管理,确保信息上网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安全性,各单位必须遵守《湖北职业技术学院二级单位网站建设管理规范》(见附件二)、《湖北职业技术学校园网的使用与安全管理制度》(见附件三)相关规定。

七、考核评比

将校园网新闻宣传与网站建设工作纳入各单位年终综合目标考核范畴,并对优秀单位与优秀个人进行表彰。宣传部和信息中心负责对各单位网络新闻采写上传情况以及二级网站建设情况的日常考核。

八、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校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原贴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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