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 纲
书画协会是一个以培养书法、绘画人才为宗旨的社团,它的最终目标,是让会员得以进一步地发展书法、绘画才能,在书法以及绘画方面有一技之才。
书法、绘画作为秀才四艺中的二艺,自古便受到人们的重视和青睐。在社会主义的今天,它们仍然是一个评价人的素质能力的方面。跨入二十一世纪,经济全球化、生产现代化、信息技术化,这更要求新世纪的大学生提高综合素质、全能化。
为了与教育体制改革新形势下的素质教育接轨,院党委宣传部倡议以学生自己为主体成立正大书画协会,培养有关人才,同时以此在全校形成一股良好的书法、绘画风;作为高校学子,更是新世纪的接班人,响应教育改革的号召,提高个人素质应是一个实际而迫切需要的问题。书画就在此时应声而立。
湖北职院正大书法协会针对在书法、绘画上有一定基础并有极其浓厚兴趣的同学,定期开展书法、绘画讲座、比赛等。以提高其水平为宗旨,以老师传授经验为辅,学生训练比赛为主的主要路线方针,把这些同学团结在院党委宣传部的统一领导和教育之下,为书画爱好者提供一个展示自我的乐园,提高自我的天地。
第一章 会员
第一条 凡是对书法和绘画有着浓厚兴趣,并有一定程度的造诣的学生,愿意入会接受深层次挖掘和进一步发展,并积极参加协会各项活动,服从协会管理执行协会决议的,可以申请加入书画协会。
第二条 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认真学习有关书画讲座的知识技巧,努力提高自己的书画水平。
(二)积极参加协会各类活动,服从协会干部,配合其工作,对于会内各条规定和有关要求都遵照执行。
(三)团结每一位会员,互帮互助,有好的建议和技巧提出来大家研究学习。不对他人的作品讥讽嘲笑,积极认真接受别人的批评或意见。
第三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协会有关会议活动,阅读有关资料、文件,接受协会的培训及教育。
(二)在活动讲座讨论会上,参加关于书法、绘画有关方面的讨论,并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
(三)对协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改进意见。
(四)对协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进下,可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协会提出。
第四条 每个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有参加协会的组织生活,接受协会内外的监督,不允许任何会员脱离协会自由活动。
第五条 会员有退会的自由。会员要求退会,由协会有关干部讨论研究决定,通过之后宣布退会。对于不符合会员资格的有关会员,可给予帮助教育,若仍不求上进者,经协会研究通过劝其退会,开除会藉。
第二章 协会的组织制度
第六条 协会每一名会员服从协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协会必须服从院党委宣传部的领导。
第七条 协会上级组织应积极经常听取下级组织的意见,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协会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组织请示和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
第八条 协会在必要时召集会员会议,讨论和决定需要及时解决的重大问题。协会对有关问题的处理,在通常情况下,要征求会员们的意见。
第九条 协会的各类部门,都必须重视协会的建设,经常讨论和检查协会的组织部、宣传部、公关部、书法部、美术部、外联部的工作,保证协会工作健康向上发展。
第三章 协会的干部
第十条 协会的干部是协会工作的骨干,也是全体会员的公仆,协会按照书画能力出色、组织能力强、责任心强、全心全意为协会办事的原则选拔干部。
第十一条 协会的各个干部必须模范地履行本章程中的第一章全部内容,并且必须具备以下的条件:
(一)在书法和绘画上有一技之长,有一定带头作用。
(二)坚决执行协会各项决议和院党委宣传部下达的各项决定,全心全意为会员服务。
(三)有强烈的责任心,组织能力强,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会员,能正确、出色地完成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
第十二条 书画协会设分长一名,副会长三名,下设组织部、宣传部、外联部、实战部,各设部长一人,副部长或部长助理根据需要而定,各干部职能分别为:
(一)会长:负责本会全局性决策,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全会工作的计划、安排,人员的调配和管理,还负责统一各部意见和工作步骤,协调和统一各部关系,代表本会对上负责,申请经费和接受任务。
(二)副会长:协助会长搞好一切日常工作,处理好各方面的联系:一方面会员与指导老师的联系,另一方面是协会内各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和联系,信息的交流,反馈和传递。
(三)组织部:负责协会内一切活动的安排,会议的组织以及组织各类型的书画比赛,并主管社团内纪律考勤,档案管理,办公室的管理和会员证的管理。
(四)宣传部:负责社团内大小活动的宣传,广告的设计张贴,安排社团内的书法画展,对外和对内宣传协会的形象,协助其他五个部门开展工作。
(五)公关部:负责活跃社团内气氛,丰富社团内活动,加强本社团和校内外其他(校)社团或名人的联谊活动。
(六)书法部:负责书法艺术的研究和交流,在软、硬笔书法或多种艺术字方面组织会员学习,各部内部也可自行组织学习培训活动,提高社员的书法艺术水平和学习兴趣,协助组织书画展。
(七)美术部:负责美术绘画的创作与交流,各种画种的研究和学习,定期或不定期地到画室进行创作活动,交流经验,提高会员绘画水平和广告创作水平。
(八)漫画部:专职漫画艺术的研究与创作,可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会员到画室进行创作活动,通过作品练习和经验交流,提高会员漫画方面的兴趣和水平,并组织各类型的漫画展。
第四章 协会的活动
第十三条 协会开展活动一般都以会员实际需要为出发点,并结合学校工作安排及本社团发展要求来组织各种活动。
活动主要形式:讲座、集体培训、经验交流、文体活动、办书画展、举办社团内或全校性书画比赛等等。
第十四条 会长、组织部长应在活动前积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活动中应起好的先锋带头作用,注意活动秩序,保证活动积极有效地进行。 |